基於目前農業用地「管地不管人」原則,除非該鐵 
皮屋是農用不可分離的農舍或鋤具間…等,否則,是會被當做「違規」使用;而如果是違規使用,就會有「處罰」的問題,在未恢復「合法使用」之前,若有移轉行為會有二種狀況: 
一、該土地若為「耕地」:需完全沒有違規使用才可以移轉,因為要出示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。 
二、該土地若只是農業用地而非「耕地」,於移轉時若有違規使用,只要繳納「增值稅」就可以移轉。 
耕地與農業用地的區別如下: 

耕地: 
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。 

農業用地: 
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、保護區範圍內,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: 
(一) 供農作、森林、養殖、畜牧及保育使用者。 
(二)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、畜禽舍、倉儲設備、曬場、集貨場、農路、灌溉、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。 
(三)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、冷凍 (藏) 庫、農機中心、蠶種製造 (繁殖) 場、集貨場、檢驗場等用地。 

 

可以想辦法合法化。可以申請農業設施容許證明中的農業資材室。申請的條件: 
1.農地上要有相當數量的農作物。(通常要土地1/2以上或2/3以上,視當地承辦人員的要求) 
2.土地需要大於1000平方公尺以上。 
3.農業資材室是每1000平方公尺可以申請33平方公尺的面積。 
現在農地買賣違建的部分是可以不用拆了,只是要繳大筆的贈與稅。如果把違建合法化了,就不用繳交贈與稅了。

 

資料來源:yahoo知識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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