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95年5月22日農企字第0950127139號函 |
|
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第11條第5款規定,抽水機房 應先取得水權登記,係指其用水來源依法應辦理水權登記者,應先取得水權 登記,倘申請案依水利法第42條免為水權登記者,自應依該規定免辦理水 權登記。 |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◎ 95年5月22日農企字第0950127139號函 |
|
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第11條第5款規定,抽水機房 應先取得水權登記,係指其用水來源依法應辦理水權登記者,應先取得水權 登記,倘申請案依水利法第42條免為水權登記者,自應依該規定免辦理水 權登記。 |
留言列表